2020年1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各区域应结合本地实际,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错峰生产,并且要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进行错峰生产。
日前,随着酷暑伏天、雨季等因素的到来,东北三省、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地区相继发布水泥企业夏季错峰通知,安排水泥企业6月份进行错峰生产计划,届时上述地区共计超300家熟料企业将大范围停限产。
随着各省陆续展开错峰生产,部分地区水泥企业尝试通知上调水泥价格。
近日辽宁水泥协会发布夏季错峰通知,6月9日辽中辽阳、沈阳等地主要企业尝试通知上调水泥价格40元/吨。
各省错峰计划具体具体来看:
吉林省
6月9日,吉林省发布有窑企业开展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称,为持续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结合吉林省实际并经广泛征求意见, 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起,停窑15天。
黑龙江省
6月8日,黑龙江省水泥协会发布了关于黑龙江省有窑企业开展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称,根据七部委《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中“推动常态化错峰生产”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黑工信原联函【2021】25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水泥协会根据中国水泥协会泛东北结构调整办公室的部署、目前市场需求情况,经会长办公会讨论,
决定在6-7月份开始执行黑龙江省夏季错峰。错峰生产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25日,停窑15天。
辽宁省
近日,辽宁省发布了《关于辽宁省水泥熟料企业适时开展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称,按照水泥协会针对今年有关错峰生产“3+N”的模式预案和相应的错峰生产路线图,结合近期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中有关推动常态化错峰生产的相关要求,并考虑全省各水泥熟料企业现有的熟料库存实际情况,本着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的原则,经协会研究决定经协会研究决定于六月份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适时有效地开展水泥熟料企业的首次夏季错峰生产。
错峰时间:
辽中区域及盘海营区域:6月5日至6月20日,计15天;
辽西区域:6月20日至7月5日,计15天;
辽南(大连)区域:6月25日至7月10日,计15天。
以下为原文:
河北省
5月29日,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开展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碳减排系列活动的通知》。通知显示,从2021年6月1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开展碳减排活动20天,期间因各地级市政府环保预警、重大活动等原因要求停窑的,视同参与碳减排活动并计入本次碳减排活动天数。
根据通知,此次参与碳减排献礼建党100周年的水泥熟料企业共58家。
以下是通知全文:
山东省
6月2日,山东省水泥协会发布6月份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
实施时间:2021年6月11日0:00——6月30日24:00,时间20天。
实施对象:山东省水泥熟料企业的熟料生产线(含特种熟料生产线和建通窑、不含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汇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化工配套熟料生产线。)
通知全文如下:
山西省
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山西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开展2021年度夏季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2021年6月16日-7月15日期间错峰停窑20天。通知还表示,严禁企业利用错峰生产哄抬水泥产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
具体时间安排如此:
具体要求:
1. 2020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不到位的熟料生产线应补停的时间,不得抵顶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的时间。若补停窑计划与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的时间重叠,须在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结束后顺延补足。
2、企业之间或企业自有两条及以上的熟料生产线之间,不得以替停为由申请调整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计划。
3、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等任务的企业,应合理调节生产组织计划落实处置任务,不得以承担处置任务为由申请调整2021年夏季错峰生产计划。
4、对个别因特殊原因申报调整的企业,须经所在片区核实同意后,申报协会确认备案。
河南省
6月1日起河南地区主要厂家熟料生产线开展错峰停窑,计划黄河以北停10天,黄河以南停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