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副省长调研时强调 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陕西省副省长窦敬丽近日赴咸阳市调研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窦敬丽在调研中指出,今年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聚焦重点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散煤治理、秸秆禁烧等管控措施,扎实推进清洁取暖,持续提升企业环保绩效,着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以来,陕西省以关中地区大气治理为重点,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减煤、减排、减卡并重,坚持高质量治标与有序治本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着力强化调度、约谈、考核等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出台绩效分级企业奖励办法,今年已有84家企业完成绩效升级。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1月—10月,全省国考10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5.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1天;PM2.5浓度同比改善5.7%。渭南、西安、咸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大幅前进。
《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即将施行 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全流程监督
《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采取数智化管控手段,对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并规定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崇翊介绍,《规定》由数智化管控、信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26条内容组成,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确定监管分工方面,《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在明晰监管内容方面,规定禁止篡改伪造数据,并列举了具体情形;要求排污单位对受托方开展监测活动进行监督,按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记录相关信息。《规定》同时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国家工作人员、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及个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严惩弄虚作假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是《规定》授权的监管部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郝彦伟表示,将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为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和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及时了解和研究《规定》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增强监管效能。
围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工作,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牛子仲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资质认定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资质认定信息;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将违法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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